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通讯员 王文斌) 8月20日,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北景中队按照“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统一部署,启动交通警察执法站2级勤务模式,对过境车辆展开严密排查,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8时40分许,当民警对一辆牌号晋MG****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员李某某身上一股酒气,便立即要求其熄火下车,接受调查。
经快速呼气检测,显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5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面对结果,李某称昨天老丈人过寿,晚上家人聚餐时喝了些白酒,自以为过了一夜就没事了,没想到还是被查出了酒驾。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