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文斌) 8月26日,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攻坚行动中,查获一起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刘某受到严厉批评教育和处罚。
当日11时许,该大队吴王中队在浮桥引线7KM处,对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检查时,闻到驾驶员刘某身上一股酒气,便立即对其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同时查明,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的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现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依法扣留了车辆,并对刘某做出罚款1500元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