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文斌) 在醉酒状态下挪动车辆,结果却撞上了别的车,引发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因此触犯《刑法》,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是近日发生在山西省临猗县的一起典型交通事故。
8月24日中午,卫某兄弟二人在饭店吃饭时喝了些白酒。14时许,酒足饭饱的卫某想着喝了酒不能开车,便准备将停放在饭店门口的车挪到路沿石下的泊车位,然后再乘坐出租车回家,结果没想到在倒车时,一不留神撞到了后面停放的一辆车,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接警到达现场后,首先对双方驾驶员做了呼气酒精检测,发现卫某涉嫌酒驾,便立即对其采取控制,采集了血样做进一步检测,结果显示卫某血液内酒精成分含量为164.02mg/100ml,达到醉驾违法标准。
目前,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卫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予以刑事拘留,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