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赵香)驾驶机动车必须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仍有个别人罔顾交通法律法规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无证驾驶车辆上路行驶。8月22日晚,山西省平鲁交警大队联合怀仁交警严查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相继查获两起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0时10分许,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胜利路段执勤时,拦下晋FQ3***1小型轿车。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对比,该车驾驶人侯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当晚21时30分许,执勤民警在在胜利路执勤,在对一辆号牌为晋FW2***6的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吴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对驾驶人侯某和吴某给予了相应的处罚。交警提示: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