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乔桥) 8月24日上午,执行大厅一位当事人引起了办案法官的注意。他原来是被执行人阿某,是来找执行法官申请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信息的。
申请执行人阿某与被执行人李某于2019年1月签订买卖合同,2019年4月,李某因阿某未在合同期内交付货物而提出解除合同,并于2019年6月向疏附县法院起诉要求阿某赔偿违约金6万元。执行中,疏附县法院执行局办案法官未查询到阿某的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本人也在外地拒不回家,下落不明,李某也不能提供相关执行线索。2019年8月,法院依法将阿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此次阿某委托其朋友主动到疏附县法院来履行义务,原来是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贷款、出行等处处受限,导致其生意难以开展。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联系了申请执行人李某,阿某的朋友随即将全部执行款支付给了李某,法院很快将阿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了。2019年8月21日,阿某主动来到法院找到承办法官,了解其案件情况,并坦言因为不履行义务遭多方碰壁,银行贷款办不下来、车贷、房贷都不行,甚至连民营的小额贷款公司也不予贷款,表示自己的生意也因此受到了非常大的影响,已是无计可施,请求法院消除其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不良信息。
承办法官当即对其澄清了利害,就其不履行义务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了详细陈述。阿某表示,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成本太高,自己愿意履行这笔债务,只求法院赶快消除他的失信记录,自己以后一定会诚实守信做生意。
执行法官提醒,希望社会各届和申请执行人在正确理解“执行难”问题的同时,能够积极地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信息或财产线索,也告诫那些存在侥幸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有财产而拒不履行,构成拒执犯罪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如果自动履行了全部债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应到人民法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及解除高消费、出入境等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