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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醉驾肇事忘教训 三年后悲剧重演再摊事

时间:2019-09-04 13:54:21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王文斌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文斌) 日前,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面向社会公布了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涉案驾驶员孟某某三年前曾因醉驾肇事被吊销驾驶证,却不吸取教训,三年后的今天再次饮酒后驾车上路,最终引发交通事故,不仅个人财产受损、生命受到威胁,还要接受罚款、拘留处理。

8月22日凌晨1时许,一辆晋MXM***轻型普通货车,沿省道238线(小风线)由北向南行驶至38KM处时,撞上道路西侧树木及电线杆,造成三棵树木、一根电线杆折断,及车辆损坏、驾驶员受伤的单方面交通事故。经临猗交警大队事故科现场勘查、痕迹比对后,初步认定为一起单方面交通事故,轻型普通货车驾驶员孟某某负此起事故全部责任。

据了解,21日22时许,孟某某与一村民在自己家喝酒,一直喝到次日凌晨0时许,随后孟某某驾车去外村一朋友家,结果在小风线38KM处避让迎面过来车辆时,因思想意识模糊、操作不当,方向偏离正常轨道,发生交通事故,孟某某当场昏迷,数小时后被附近村民发现后才报了警。

经抽血化验,孟某某血液内酒精成分含量为54.86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办案民警同时查明,孟某某在2016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曾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驾驶证被依法吊销,至今未恢复正常状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孟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将受到3000元罚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理。

目前,孟某某因肋骨多处受伤,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事故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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