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文斌) 9月4日晚,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北景中队在南环路阳光建材城附近设立卡口,严厉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20时40分许,一辆陕E牌号的小型轿车在距离民警约20米处,突然急刹车,又左转向某小区驶去,结果一直停在门口却没有进入小区,引起执勤民警怀疑,便立即上前进行了检查。
询问中,民警发现驾驶员王某某神情慌张,说话吞吞吐吐,疑似喝了酒,便立即对其采取控制措施,进行了快速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面对检测结果,王某某最终承认了自己晚上下班后与同事一起喝了些啤酒,随后驾车回家途中碰上交警查车,情急之下本想拐进旁边的居民小区逃避检查,却没想到被小区安装的电子门禁“挡了道”。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其所持A2驾驶证因记满分,同时将会被降级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