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丁金龙) 近日,山东省五莲县高泽司法所老兵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损坏树木赔偿纠纷。
8月26日上午,高泽街道某村孙某来到高泽司法所,老兵调解室调解员丁金龙热情的接待了她,并详细的询问了有关情况。据孙某称,孙某在村西有一块地种着杨树,王某父母的坟建在该地块,因树木离坟很近,王某上坟时将坟周边三棵树毁坏。孙某找王某要个说法并要求适当的给予赔偿,王某承认毁坏了坟边三棵树,但是不赔礼道歉并表示不赔偿。该纠纷村委会、信访办给予处理了好几次,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
第二天高泽司法所老兵调解室成员丁金龙和解学川来到该村办公室,跟村干部了解了相关情况,并把王某叫到村委,王某承认是他毁坏的树木,但树木离坟太近,不能给赔偿。经过多轮调解,最后丁金龙抓住重点,对于王某故意毁坏树木属于违法这一事实,对王某重点开展思想工作。最后在对双方多次调解后,最终达成协议,王某认识到自己毁坏树木是错误的,同意共计赔偿2100元,孙某表示同意并不再追究此事。最后孙某激动的说:“感谢你们高泽司法所老兵调解室的调解员们,为老百姓做了一件大好事、大实事。”
高泽司法所老兵调解室去年成立以来成功调解多起纠纷,虽然已经脱下保家卫国的军装,但是在司法行政基层仍然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实事,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