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文斌)9月5日晚,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双塔岗东段设立卡口,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20时30分许,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被民警截停检查,结果发现驾驶员周某不仅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
经呼气检测,显示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同时查明,周某拥有C1驾驶证,但因超分已被交管部门暂扣,且不具备驾驶摩托车资格。据周某称,前几天刚参加了满分驾驶员学习教育,还没有参加科目一考试,驾驶证仍未恢复正常状态。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周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驾驶的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临猗交警依法扣留了摩托车,并对周某做出罚款2400元、记36分的严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