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通讯员 王文斌) 9月16日,在山西省临猗县小张村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交通事故,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电动汽车在向南左转弯时,与一辆由南往北行驶的面包车相撞,导致面包车侧翻,双方车辆均不同程度损坏,幸无人员伤亡。
经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现场勘查后,初步确定电动汽车在左转弯时,未让行面包车,驾驶员李某某应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面包车驾驶员王某某通过三叉路口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应负事故次要责任。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办案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驾车通过没有信号灯指挥的农村道路、三叉路口时,要遵循“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条例规定,仔细观察周边路面通行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匀速通过,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