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通讯员 王文斌) 9月17日15时40分许,在山西省临猗县小风线35KM+100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晋MGD***小型普通客车(俗称面包车)超越前方车辆时,与迎面过来的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孙某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初步确定面包车在超越前方车辆时已越过道路中心线,驾驶员周某某未仔细观察路面情况、做出正确判断是造成此次事故主要原因,应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办案民警借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超越前方车辆时,一定要思想高度集中、谨慎驾驶,注意观察路面通行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先打开转向灯示意,再超车,切勿强超硬会,避免引发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