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通讯员 张婷)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执行成效,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惩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
近日,焉耆县人民法院决定对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新疆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的被执行人蒋某某进行强制执行,并对整个执行过程进行全程实录。
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新疆某食品有限公司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被执行人归还借款合同约定金额239561.28元。但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2019年7月4日依法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自动履行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也未在指定的期限内如实申报财产情况。
2019年9月25日,执行局做好部署后,执行干警直奔被执行人所在地,对被执行人蒋某某进行司法拘留且带回法院进行问话。在执行局局长对其问话过程中,蒋某态度蛮横回应随意,藐视法律,经院领导同意对其进行强制措施,予以十五日司法拘留。
在执行干警的一致努力下,该案的强制执行最终顺利进行。执法记录仪全程实拍,执行全过程得到有效的监督与记录,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进一步提升了焉耆县人民法院的执法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