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通讯员 王文斌 )10月6日,在山西省临猗县西夹线北王村附近路段,一辆由东向西行驶、晋M69***牌号小型轿车,与一辆停放在道路北侧的农用三轮车追尾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交通事故,幸无人员伤亡。
经现场勘查和详细询问,临猗交警大队事故科初步认定,小轿车驾驶员荆某某在开车途中擦拭车前窗雾气,影响安全驾驶,且未仔细观察路面情况,又操作不当,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负事故全部责任。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办案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当车窗出现雾气时,可以打开窗前风扇、天窗,或通过制冷、制热系统,都可以快速去雾,需要擦拭时,一定要将车停靠安全地带,切莫心存侥幸边开车边擦拭,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