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陈永松 郭晖)10月10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国庆期间调解的高楼村邻里纠纷案件进行回访,通过回访得知,双方当事人均按调解协议书约定事项履行,该纠纷得以完全化解。
国庆前夕,在外务工的高楼村村民曾乙回到老家,打算把房子进行重建。于是,找到邻居曾甲商量,希望能从曾甲修的公路上运输建材。双方约定,曾乙支付曾甲3000元之后,便可以使用公路。第二天,曾甲就改变了主意,死活不同意曾乙使用公路。无奈之下,曾乙找到镇调委会,申请调解。
虽然正值国庆假期,但想到人民调解无小事,看似简单的邻里纠纷,处理不当也会对社会的稳定造成影响。于是,调解员约定双方当事人10月2日在高楼村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曾甲担心曾乙运输建材把马路压坏,不同意让曾乙使用公路;而曾乙一方,不使用公路运输,只能靠人工拖运,会耗费更多的人力财力。调解员从“远亲不如近邻”的角度进行劝解,希望双方能够互帮互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共识,曾乙支付曾甲1万元修路款,以后公路两家共用;今后的公路由两家人共同维护,如因曾乙运输建材造成公路损坏,由曾乙自行维修。这起邻里纠纷,得到调解员及时化解,维护了辖区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