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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实习期酒驾驾驶证还没“捂热”就被注销

时间:2019-10-14 10:02:04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刘中青 葛崇收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刘中青 葛崇收)家住山西运城市盐湖区槐树凹的男子徐XX申领驾驶证不到13天,还在实习期就酒后驾车上路,被盐湖公安分局交警查获,驾驶证还没“捂热”就被注销了。

9月30日晚,大队五中队民警在辖区中银北路路段开展夜查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21时20分许,在对晋M33XXX号白色丰田小轿车驾驶员徐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发现徐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民警通过核查发现,违法人驾驶人持有的C1型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还未过实习期,徐某某的行为属于实习期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一条一款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的处罚,由于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依法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据了解驾驶员徐某某,在考驾驶证期间,不是背《交通安全法》、答考题,就是风里来雨里去练习场地考试科目,费尽了一番周折,终于拿到了驾驶证。高兴之余,邀请几个朋友去留驾庄喝酒庆祝,完全把自己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忘得一干二净,违法酒驾,不成想被交警抓了个现行。崭新的驾驶证仅仅在身上装了13天,还没“焐热”就被注销了,驾驶员悔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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