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文斌)山西临猗籍男子屈某明知开车不能喝酒,但还是没经得住好友相劝和美酒诱惑,被交警查获受到处罚后,追悔莫及。
10月14日,屈某的朋友在乡镇饭店为孙子举办满月宴,屈某应邀前去喝喜酒,刚开始还提醒自己开了车,坚决不能喝酒,但面对朋友盛情相劝和美酒佳肴,屈某最终还是没能经得住诱惑,端起了酒杯,结果在驾车回家行至浮桥引线7KM处,被正在执勤的临猗交警大队吴王中队民警查获,此时,屈某才感到后悔,但为时已晚。
经呼气检测,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7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民警依法对其做出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