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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朋友车却不知已脱审 “无辜”司机被罚200记3分

时间:2019-10-21 15:07:25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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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文斌) 10月21日,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公安交管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系统预警,成功查获一起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检验违法行为,驾驶员受到严厉处罚。

当日10时30分许,该大队吴王中队在浮桥引线7KM处执勤时,收到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信息提示,一辆未审验、晋M牌号小型轿车正向检查站驶来,民警立即严密布控,并成功截停问题车辆。

“你的车已经脱审了,知道吗?”

“不知道,这不是我的车,是借用朋友的。”面对执勤民警检查询问,驾驶员李某某一脸懵然,显得很“无辜”。当仔细看了行驶证后,才发现该车审验期限至今年6月份,目前已脱审3个多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因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最终受到罚款200元、记3分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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