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文斌)日前,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涉牌涉证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及无证驾驶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荆某某(临猗人)贪图便宜吃大亏,低价买了个二手摩托车,却因牌照问题受到高额罚款。
10月23日,临猗交警大队临晋中队在执法站,对一辆“晋M14020”号二轮摩托车检查时,发现所挂号牌与本车辆信息不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据驾驶员荆某某称,该摩托是自己图便宜买的二手车,当时车上就挂着这副牌照,自己也没想那么多,不知道是套牌。同时查明,荆某某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摩托车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扣留了摩托车,收缴了“晋M14020”号牌,对荆某某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给予5000元罚款,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给予300元罚款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