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赵香 孟彩荣)为进一步强化平鲁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山西省平鲁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加强对过往车辆的检查力度,严查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0月29日晚,另山中队民警在平偏线开展酒驾整治。21时56分许,民警拦下一辆号牌为晋FE***8灰色小型汽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面色绯红,且嘴里呼出一股酒气,遂立即对其进行现场酒精检测,结果显示35.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询问,郭某是外地人,持有准驾车型为B2驾驶证,在平鲁区工作,工作后有些疲劳,喝了口酒想以此解乏,结果却遇到交警。
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郭某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本被记12并降级的处罚。事后,郭某某表示,自己是外地人,以前没听说交警查“酒驾”这么严,面对如此严厉的处罚,郭某后悔不已,今后一定要汲取教训。平鲁交警温馨提示: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切莫酒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