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汪宇红)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刘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不久后,便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但未领取结婚证。刘某与李某在一起生活后不久便外出务工,后因性格不合、生活琐事等常常争执不断,李某随即只身回到老家。刘某认为已无法与李某共同生活,要求李某返还彩礼2万余元及金银首饰等物品,而李某及其家人拒绝返还。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对造成分手的原因及退还彩礼的数额产生了较大分歧,情绪对立严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随后,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从农村婚约风俗习惯、家庭伦理、法律适用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从情、理、法的角度力促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返还刘彩礼现金1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