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文斌)11月5日9时许,在山西运城临猗县三赵线北辛街路段,一辆由东向西行驶、晋M0****牌号小型轿车与迎面一辆三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三轮电动车驾驶员李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临猗交警大队事故科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及行车记录仪视频内容,初步确定小轿车在超越前方车辆时,未仔细观察路面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驾驶员王某应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据了解,当日是王某大婚之喜,在该县孙吉镇一饭店举行典礼仪式,本来安排了一名好友驾车去接新娘,结果这名好友前一天晚上喝醉了酒,王某情急之下便亲自驾车去接新娘,没想到中途发生事故。
目前,李某某仍在医院观察治疗,事故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