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赵香)众所周知,“饮酒御寒”是伪科学,刚入冬,竟然有人用“饮酒来御寒”,关键是,喝酒也就算了,居然还酒后驾车。11月16日,山西省平鲁交警大队歇马关中队民警就查获这么一名饮酒驾驶人。
当天19时55分,中队民警在开展夜查酒驾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时,当巡逻至董元线41km处,发现一辆号牌为晋FG***4的小轿车形迹可疑,遂上前进行例行检查,执勤民警发现驾驶人高某脸色发红,身上散发着一股酒味。随后,民警使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31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
经询问,高某对自己饮酒开车的事实供认不讳,原因是天气冷喝酒暖身子,心存侥幸图方便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驾驶人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