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杨阳 白心茹)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成果,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以敢打必胜的决心迅速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在异地的执行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顺利实现。
和硕法院受理执行的米某与张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且下落不明,申请人无奈向和硕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劳务款14830元。和硕法院受理执行后,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户籍地村委会的大力协助下,确定被执行人在库尔勒市。执行干警立即奔赴至库尔勒市,顺利找到被执行人并告知其不按期履行法律义务所带来的后果,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全部案款14830元。
涉及民生类案件的执行也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心和难点。和硕法院通过采取执行措施、建立协助执行机制办理涉民生执行案件,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也为异地执行难提供了有力保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