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刘中青 张如)1月11日,山西万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南张中队民警在汇源街与宝鼎路设立临检点,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严查严处。00时27分,民警对一辆号牌为晋MYX***绿色学佛莱检查时,民警闻到驾驶人满身酒气,随即对驾驶人丁某某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该驾驶人的酒精浓度含量为59.6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据驾驶员丁某某称:“自己心情不好,与朋友坐车上喝酒谈心,喝完酒发现小区没停车位了,就将车往小区门口开,谁知刚到小区门口就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丁某某做出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