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叶发勇 史光耀)2月20日上午,新疆巴州和硕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叶发勇法官敲响法槌,通过“在线庭审”的方式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这是该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互联网开庭的首起案件。
“因新冠肺炎防控要求,本次庭审采取在线视频的方式进行审理,原被告双方是否有异议?”“没有异议”“好,现在开始开庭!”,此次在线庭审,为避免人员聚集,除审判员与书记员在庭审现场外,当事人均在家参加视频庭审,在本次庭审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都通过网络进行,承办法官利用其娴熟的庭审把控能力与双方当事人实现了一场“特殊的庭审”。庭审结束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也对该法庭进行了消毒。
“现在可以通过网络开庭,真的是方便多了,既解决了疫情期间减少人员聚集和通行不便的问题,又保障了人民的司法需求,真是一举两得。”该案另一名法官塔依尔·尼牙孜说道。据悉,面对凶猛的疫情,巴州两级法院在州党委的领导下及时调整了工作部署,一是迅速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前往疫情一线进行防控,二是及时调整审判执行工作。将线下的诉讼活动逐步转向线上,以保证人民在疫情期间的司法需求,切实做到了疫情防控、审判执行“两不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