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人员查询
食品安全与法律专刊唯一官方网站
站内搜索:

最新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观察

疫情防控期亲兄弟起纠纷 人民调解护航促社会稳定

时间:2020-02-22 10:14:17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陈永松 郭晖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陈永松  郭晖)自疫情防控以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刘家司法所全力以赴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将各类纠纷案件化解在基层,时刻严防死守、联防联控。近日,刘家司法所联合派出所成功化解一起亲兄弟之间的纠纷。

2月13日,侯乙来到刘家司法所反映,哥哥侯甲新建房后,调换邻居陈某的土地,新建到家门口的公路,于2019年农历10月将公场坝连通新建公路,并准备硬化。侯乙认为,公场坝属于集体的,侯甲不能私自占用硬化;而且,新建公路直穿侯乙房屋后,一是影响风水,二是雨水会冲到侯乙偏房。之前两人为此发生口角,甚至拳脚相向,村干部、派出所为其调解后,侯甲、侯乙达成调解协议,结果第二天两人又闹起来了。侯乙到司法所申请再次调解。
2月14日,司法所组织侯甲、侯乙进行调解。调解现场,侯甲、侯乙吵得不可开交。侯乙怪侯甲新建公路不与侯乙商量,认为侯甲这样修路是为了害死侯乙,公场坝一直是侯乙在维护,侯甲建房,货车把公场坝都压坏了。侯甲则表示,自己修公路,又没有牵涉侯乙,没必要与其商量,再则,公场坝本来就是这个样子,何来损坏一说?司法所多次劝解,两人仍然争执不下,最终不欢而散。
经过司法所多次做工作,两兄弟才同意再次调解。2月20日,司法所、派出所、大池村干部来到大池村组织侯甲、侯乙两兄弟协调。调解员耐心地向双方讲理讲法讲情,希望双方从兄弟情谊的角度考虑,互解互谅互让。最终,通过一上午的调解,两人达成协议:1、公场坝属于集体所有,侯甲、侯乙均不得私自占用,侯甲不得私自硬化;2、从村道到公场坝路段为侯乙调换土地拓宽,侯甲共用此路,当场支付侯乙600元工程费作为补偿;3、侯甲在打好场坝之后,及时做好新建公路排水沟,在此之前,侯甲做好维护,确保雨水不冲到侯乙偏房。
双方签订协议之后,侯甲、侯乙向调解员感谢地说道,“我们从心里感谢你们,你们为人民服务到位了。”
至此,一场亲兄弟之间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同时,也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辖区的和谐稳定。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舒城县干汊河镇:桃产业“淘”出乡村振兴“金”路子
舒城县干汊河镇:桃产
舒城县干汊河镇:“桃经济”结出“致富果”
舒城县干汊河镇:“桃
沂水县司法局深入社区开展爱老助老公益法律志愿服务活动
沂水县司法局深入社区
黑龙江宝清县:赏芝樱花海 品美食小吃
黑龙江宝清县:赏芝樱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