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刘中青 刘佳)“我是中午喝的酒,下午还睡了一觉,怎么能是酒驾呢?”2月22日,山西闻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东镇高速口开展疫情防控时,遇到了这样的一幕。
当日晚19时47分许,东镇中队民警检查到一辆起亚车时,要求驾驶人进行体温测试登记,可就在驾驶人摇下车窗时,民警闻到了一阵酒味,随即拿来酒精检测棒进行检测。驾驶人还一边嘟囔着,我又没喝酒。可经过测试,酒精测试仪显示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人将受到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原来,驾驶人冯某白天去绛县办事,中午跟朋友喝了点酒,休息几小时后以为没事了,就开车上路回家,结果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交警提示:疫情期间,少出门,少聚会,如果确实需要驾车出门,切勿酒后驾驶。抗击疫情是当务之急,严查酒驾醉驾闻喜公安交警也绝不懈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