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孟彩荣 赵香)随着防疫工作的推进,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重点企业也逐步开始了复工复产,为落实上级机关要求,平鲁交警坚持两线作战,继续深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市民生产生活的出行需求,同时为复工复产做好保民生、保畅通工作。在工作中,石崖湾治超中队查获了一起驾驶证在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月25日10时55分许,石崖湾治超中队照例在检查点巡查。检查中一辆晋H牌的重型半挂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上前拦截此车并让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民警接过驾驶证一看好像与他人驾驶本并没有什么区别,经公安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刘某的驾驶证状态显示吊销。刘某对自已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处罚: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处2000元罚款。
平鲁交警提醒:近期,随着各大企业复工复产,各类货车也开始陆续恢复运营,请各位货运司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