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通讯员 刘中青 张念琪)疫情期间,为进一步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山西万荣交警严查路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营造良好的通行环境。
3月12日下午,南张中队民警在管裴线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对一辆车牌为晋M9****黑色红旗轿车进行检查,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与行驶证时,驾驶员刘某某称出门太急,驾驶证落在家里了。随后民警通过刘某某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查询,未查到该驾驶人的驾驶证信息,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交通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驾驶员刘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万荣交警提醒:无证驾驶是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千万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交警蜀黍在复工复产期间,绝不会放松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请大家不要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