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赵香)3月20日为“百日攻坚”全市统一行动日,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山西省朔州市平鲁交警大队高度重视,集中警力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专项行动,并在行动中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当日11时10分,大队民警在省道212线路段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当对一辆无号牌轮式装载机进行检查时,驾驶员王某说话支支吾吾,迟迟不能提供有效驾驶证,后民警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到王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而且经查,该王某(1956年出生)已是六旬老人,无证驾驶是多么危险啊,民警对其进行了以案说法的教育,告诫其以后不要无证驾驶上路,而且装载机是“轮式自行机械车”的其中一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需持有并B2或M准驾车型驾驶证。
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王某进行了相应的处罚。交警温馨提示:无证驾驶害人害己,出了事故不仅存在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风险,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广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