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乃栋 罗佐)2018年春,媒人何某介绍小张与小王谈对象,期间王家前后共花费约三万元,后来因小王与小张无共同语言、性格不合,不再继续恋爱关系,于是王家要求张家返还三万元花费。
双方因彩礼退还金额问题协商不下引发了矛盾纠纷,王某于是到河南省光山县仙居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委会受理后,安排调解员罗佐、梅芳、徐良巧进行调解。调解员在调查了解情况后立即制定调解方案并开始调解,虽多次给双方做调解工作,但张某因王某在春节期间上门讨要彩金,让自己没有面子,有所不满,因此调解工作久拖不决。调解员又找其亲朋好友进行劝解后,再积极做张某工作,分析彩礼纠纷久拖不决给双方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并宣传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多管齐下,热心调解,王某和张某同意和解。
最终,在调解员主持下双方就返还彩礼金额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代表于3月31日下午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了协议,并现场履行完毕,为这件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