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努热尼亚·包尔汗)“宁拆百座庙,不毁一桩婚”,对于处于矛盾纠纷中的夫妻,本着能帮就帮,不让有缘人因一时冲动留下遗憾的目的。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使一对夫妻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阿某与依某认识后自由恋爱,并于2019年4月登记结婚。恋爱的激情随着婚姻生活中的生活琐事中的增多而逐渐消退,日子在柴米油盐中归于平淡,矛盾在生活中不断出现,双方心生嫌隙,经常争吵,依某在争吵后就跑回娘家,对阿某不理会。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多次调解均无成效,二人依旧争吵不断。
今年4月,阿某以与依某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吵架,且依某不负家庭责任、久居娘家不归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与依某离婚。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发生矛盾的原因在于双方不懂得谦让包容、和谐相处,原告起诉要求离婚也只是逞一时之气。开庭之前,承办法官仔细询问了双方详细情况,了解到双方由于缺乏沟通交流导致经常争吵,但双方对彼此仍有眷念和感情,并非正真的感情破裂。承办法官决定进行庭前调解,先后采取“背对背”和“面对面”的调解模式,承办法官一方面以回忆二人过去美好时光为切入点,希望唤起二人对于双方的眷念;另一方面从两个家庭和睦的重要性讲起,阐明夫妻的缘分和家庭的意义,希望唤起原、被告双方对于维护家庭团结的责任意识。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阿某与依某都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决定和好,并承诺今后会加以改正。至此,一起因家庭琐事引起的离婚案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