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刘岱香)2020年4月19日,贵州省酒泉市瓜州县公安局西湖派出所接到县局110指令:在石岗东发生一起纠纷,要求出警。值班民警立即出警并了解纠纷发生的前因后果。
经了解,当日郭某在石岗东放羊时,因郭某一时疏忽,其羊只将龙麒公司种植的几棵白杨树树皮啃食,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因双方互不让步,龙麒公司领导便指使人员将郭某的90只羊赶到龙麒公司圈内扣留并索要高额赔偿。出警民警安抚双方人员情绪并对此事进行调解。因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民警逐与双方当事人约定次日到派出所再次进行调解。
4月20日,西湖派出所邀请西湖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刘兴权一同就此事进行再次调解。西湖派出所民警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给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各种解决方法的利弊后,双方当事人都做出让步,最终达成协议由郭某一次性赔偿龙麒公司树木损失1000元并领回被扣留的羊只。至此,这起因羊啃食树木引起的纠纷成功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