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赵香)5月15日,山西省朔州市平鲁交警大队继续组织警力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行动当天,大队依法查获一起六旬老人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晚上20点26分许,特勤中队民警在胜利路段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号牌为晋FG***5的小型轿车形迹十分可疑,在停车检查的过程中,民警发现,开车的是位六旬老人,而且没有系安全带,所驾车辆牌证齐全,持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但身上散发出一股酒味。面对民警“是否喝酒”的询问,老人高某直言,他晚上喝了点白酒,没有喝多还能开车,经过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民警对老人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后,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分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理,高某对自己的行为也后悔不已。
交警温馨提示:老年朋友出行也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