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田文悦)近日,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的原、被告席上,分别坐了两位七十多岁的年迈老人。经了解,两位老人在去年年底驾驶电动车相撞,经过交警队、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多次调解,都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这才起诉到法院。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后交由焉耆县人民法院“买娅荣法官调解室”进行庭前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承办法官买娅荣用了整整两个小时,通过释理说法和精心调解,让这起当事人均年逾七旬的单方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被告当场履行赔偿义务。
为践行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群众满意的高效多元调解纠纷机制,达到从诉讼源头减少案件的目的,焉耆县人民法院于今年1月成立了三个法官冠名调解室,截止目前,结案544件,其中调解451件,调解率高达82.9%,收到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焉耆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运用好当下的“大调解”机制,有序引导当事人以非讼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在调解过程中充分权衡双方当事人利益,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理念,避免可能爆发的“矛盾升级战”和“诉讼战”,将矛盾隐患发现并解决在萌芽状态,打响矛盾纠纷防御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