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赵香)为了继续深化辖区交通安全隐患清除工作,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山西省朔州市平鲁交警大队持续在辖区内开展查处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
6月13日晚21时50分许,郑家营中队民警在胜利路附近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突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突然停下准备倒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上前进行例行检查,闻到该驾驶员安某身上散发出了浓烈的酒味儿,民警对其进行酒精仪检测,结果显示为79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询问原来安某与朋友撸串,期间喝了啤酒,酒足饭饱后侥幸开车回家,没想到遇到了交警。
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安某进行了以案说法的教育,并给予其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安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面对处罚结果,安某后悔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