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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借好还再借不难 如借不还法官讨还

时间:2020-06-16 14:19:50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阿依图尔荪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阿依图尔荪)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说的就是社会诚信的问题,人无信而不立。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一些这样的人,借钱时满嘴生花,到了还钱时缺百般推脱,甚至大发雷霆,因此,就形成了借钱的是‘大爷’,要钱的是‘孙子’的怪现象。出现了许多借钱借出仇人的事例,严重损害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王某和阿某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王某2018年5月份因一场大病,住院花了好多钱,出院后还要继续在家药物疗养,本来就不宽裕的家庭更是捉襟见肘。无奈只得向亲戚朋友求助,电话打了一圈,却一分钱也没借来。于是就想到了自己的好朋友阿某,阿某二话没说就给了他2万元,王某千恩万谢,承诺一年之内归还,并给阿某出具了欠条。一年时间很快过去了,在这一年当中,王某身体逐渐好转,并开了家超市。但却忘记了还账的事,在阿某催促下,王某最后还了五千,以生意不好为由,拒不偿还剩下的15000元钱,无奈之下阿某将王某起诉法院,要求王某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经立案法官核实,王某与阿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且标的额小,随即启动了诉前调解程序,对双方进行诉前纠纷调解。王某与阿某本来是朋好朋友,因借钱不还,而闹上法院,实属不该。立案法官了解案情以后,把双方叫到调解室,通过罢事、讲道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对被告明之以法,示之以利害,劝说其早日偿还欠款。在立案法官的悉心劝导下、最终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表示愿一次性还清借款本金,原告阿某放弃利息,双方握手信和。

  本起案件是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充分应用诉前调解,为案件当事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使纠纷化解在立案前的又一例证,通过诉前调解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更是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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