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华波 梁启超)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高泽司法所、德信法律服务所成功通过法律援助途径,帮助一名未成年儿童要回拖欠近十年的抚养费,并对以后抚养费给付数额和给付方式做出了重新约定。
高泽街道某村李某十年前与丈夫离婚,有一女儿,当时才四岁。离婚协议约定前夫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但前夫一直没有按月支付抚养费,李某因各种原因也未催收。十年来,李某未再婚,在村居住,靠打零工生活,独自抚养孩子,随着孩子长大,深深感到力不从心,据李某介绍,前夫张某现已再婚,收入较高,近期多次联系支付抚养费的问题,张某一直避而不见。无奈之下,李某来到德信法律服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德信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于明星热情接待了她,通过了解李某的生活状况和经济状况,认为李某符合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协助李某申请、办理了法律援助。
双方开庭后,经过调解,张某同意一次性支付近十年拖欠的抚养费五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用。鉴于现在物价上涨等因素,在法院审判员和代理人的努力下,张某同意以后将抚养费提高到每月1400元,直至女儿18岁,并保证每月按时打款。
李某经济拮据的难题解决了,女儿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刘某高兴的说:“法律援助这个政策真是好,不花钱就把孩子多年办不了的抚养费给要回来了,实在是太感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