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秦宝成 通讯员 王聪)6月21日,凌晨三点,河南省开封市公安局禹王台分局巡防大队民警巡逻至辖区烟厂路时,发现路边有一骑电动车男子形迹可疑,民警遂上前盘问。这时,前车篓内的一把管钳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立即进一步搜查。经搜查,发现电动车上有一纸盒零散钱币,车座下面发现一条香烟。民警询问这些物品来源,但男子前言不搭后语,无法解释这些财物的正当来源。通过民警们反复做思想工作,可疑男子当场承认,车上的财物是刚刚盗窃所得。
据该男子交代因最近手头紧,想找点钱花花,于是便趁着夜色,带着作案工具在街上转悠寻找作案机会,最后潜入烟厂路某一文具店进行盗窃,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民警发现。
6月23日一早失主张某将一面写有“神警雄风、犯罪克星”的锦旗送到了办案民警手中,并且不断地称赞民警破案神速,感谢民警为其挽回了经济损失。
“多行不义必自毙”,不通过合法的劳动却想不劳而获,只能是白日做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