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赵香)为确保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稳定,8月3日,山西省朔州市平鲁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驾乘摩托车未戴头盔、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整治期间依法查处一起无证且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日17时37分许,大队执勤民警在回平线路段设卡,持续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发现正在道路上行驶的一辆二轮摩托车,速度时快时慢,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减速停车,行驶轨迹十分可疑。见此情况,民警立即上前询问情况,当民警刚靠近驾驶人时就闻到一股酒味,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人尹某酒精含量为4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随后,民警要求尹某出示相关证件,但该驾驶人支支吾吾始终拿不出任何证件。经了解得知,尹某一直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只是想图省时方便,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出行。
后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有关规定,对尹某处以1300元罚款的处罚,并告知其无证和酒后驾驶的危险性,驾驶员尹某也对自己行为感到惭愧,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取得驾驶资格再上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