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州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柳云龙等一行,到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调研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对该院此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调研组首先观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治宣传片,现场观摩了解值班律师在场提供法律帮助下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办理,随机抽取查看了该院办理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关案件卷宗,向办案人员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流程、适用效果等情况。
在随后召开座谈会上,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分管副检察长黄波就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作了汇报:自《刑事诉讼法》修订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制度适用,从制度规范、值班律师保障、提高诉讼效率等多方面入手,切实抓好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从11.4%上升到至今80%,办案平均用时逐步缩短,至2020年上半年平均办案用时同比减少19.42天,其中速裁办案团队运用7天快办机制办理案件163件,平均1.7天办结一件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9%;化对抗性司法为协商性司法,通过认罪认罚促成刑事和解89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消除社会对抗。
调研组在座谈会中进一步调研了解了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的总体适用情况、各项职责履行情况、制度机制建设及队伍建设等情况,并对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该项制度提供的组织保障、促成的经费保障等工作举措和取得实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柳云龙进一步指出,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协调推进建立的《快速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试行办法》《认罪认罚值班律师工作机制(试行)》等5项机制是一大亮点,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了坚实的机制保障,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该项制度实施中履行主导责任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实效性。调研组还就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良好建议,并表示帮助呼吁、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加以解决,提出了进一步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见、建议。
当日,州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周仕刚,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余正华等调研组成员参加调研活动,兴义市监察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和部门有关负责同志,部分驻兴州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及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在家党组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办案人员参加座谈会。(通讯员 龚贵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