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张雅倩 柴小平)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采取“云执行”办案模式,成功执结5起危险驾驶罪并处罚金案,共计罚金2.4万余元。
据悉,5起案件的5名被执行人均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在判决书生效后,一直未履行罚金支付义务。2020年8月10日该院刑事审判庭移交申请强制执行。结合当前疫情期间人员管控实际,该院执行干警将执行程序全部搬到“线上”,利用电话、微信等非接触方式联络当事人,沟通案件情况,即时上传办案凭证、材料和信息,做到网络办公全程留痕。执行法官利用微信方式将缴款书和缴款二维码电子送达给被执行人,并及时与被执行人开展释法析理工作,让其尽快支付裁判文书判处的罚金,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以上案件被执行人通过微信扫码将自己的罚金金额全部支付完毕,案件得到顺利执结,有效破解了疫情期间执行案件办理的各种障碍。
据了解,自疫情防控以来,岳普湖县法院全面推行“互联网+执行”的“云执行”办案新模式,强化执行工作,实现执行工作的“零接触、网上办”。截止目前,该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起网络查控74次、限制高消费10人次、网络司法冻结3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