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我真的好后悔啊,当时怎么就不能专心的驾驶车辆呢,我对不起死者和他的家属啊”,67岁的高龄驾驶员李某忏悔的说到。
2020年07月07日09时08分许,李某驾驶一辆小型越野娇车沿朔州市朔神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华之华宾馆门前路段时突然驶入非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内由北向南行驶李某驾驶的“美团”共享助力车及刘某驾驶的“哈啰”共享单车(前货框载有其子武某)碰撞,造成刘某、武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受伤,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李某当时在驾驶车辆行驶中操作车辆播放音乐的音量按钮,没有集中注意力驾驶车辆,直接导致了惨剧的发生。
朔州交警提醒:随着我国对于申请驾照年龄要求逐渐放宽,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实现了驾车梦,但随着年龄增长,高龄驾驶人在视力、听力、心理承受能力、对于突发情况的应变能力逐渐降低。切记,在开车时要发挥老年人心态平和的优势,要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专心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