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马辰妍)“谢谢方法官,这笔赔偿款我追要了好几个月了,金额也不是特别大,我都打算放弃追讨了,没想到法院执行这么给力,帮我追回了全部款项,太感谢了!”9月9日,申请人葛某来到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激动的说到。
据了解,葛某与艾某系土地相邻的同村村民,2019年艾某因管理不善将水淹至葛某白菜地,造成葛某白菜损失惨重,后在村民委员会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一个月内支付并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约定到期后,由于艾某实在没有支付能力,无法履行赔偿义务。葛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立即查询被执行人范某的财产,对其账户予以冻结,但由于艾某存款不足额,承办法官找到艾某希望能分月支付直到支付完毕,现艾某已全部履行完毕,该案已顺利执行完毕。
博湖法院将持续强化执行攻坚,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执行案件及时高效得以执结,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护航辖区社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