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加依娜尔)近日,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利用微信转账的方式,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还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良好效果。
李某与潘某离婚纠纷一案于2014年8月13日经木垒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调解协议约定:婚生子抚养权归母亲潘某,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于每年12月30日前付清,抚养费给付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但李某因故未支付抚养费,潘某多次联系李某未果,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李某银行账户,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足够执行的银行存款。执行干警又多方面了解到此案被执行人不愿履行支付义务是担心潘某会将抚养费用于个人花销,并表示孩子已经快上大学,愿意直接将抚养费支付给自己的儿子。找到此案的根结后,执行干警通过给申请执行人潘某做工作,潘某也表示同意李某用微信直接转账给儿子的抚养费支付方式。后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号码成功添加被执行人李某为微信好友,并向李某表明身份,介绍了案件执行的情况以及申请执行人的态度,经多次沟通,李某当即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很快将执行款全额给付完毕。
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及时发现案件的主要矛盾点所在,巧妙借用微信沟通、支付的方式,最终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该院充分借助新媒体平台快速便捷的功能,使被执行人节约了交通费,为执行案件的快执快结提供了积极助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