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鞠培庆)2009年7月山东省沂水县马站镇某村韩祥某因借本村韩京某8500元钱没有能力偿还,双方约定:韩祥某将自己家位于本村柳子地的1.5亩土地承包给韩京某管理使用,按照每亩300元的价格折抵欠款(1.5亩每年450元),韩祥某提前偿还完款或折抵完欠款后,该块土地韩祥某收回该块承包地。不料,2009年底韩祥某因病去世,土地就这么按照约定一直由韩京某种植。
儿子回乡 收回土地
2019年8月韩祥某的三儿子韩中某从外地返乡,将其父亲韩祥某折抵欠款的1.5亩土地收回并栽上了杨树,韩中某称这1.5亩土地是自己的口粮地,自己有处分权,他人不得侵占和干涉。此时,韩祥某生前折抵的欠款仍余4000元未结清,韩京某多次找韩祥某的配偶索要剩余4000元欠款未果引发争议。无奈,2020年9月,韩京某来到沂水县马站司法所请求调解。
细致调查 捋顺思路
沂水县司法局马站司法所受理案件后立即展开了调查。经查,韩祥某的家人承认韩祥某在世时借过韩京某的款。韩祥某借韩京某8500元时签有书面借条并有约定利息,2009年7月韩祥某用1.5亩承包地折抵8500元欠款证明上有韩祥某的签字,也有在场证人的签字。同时也查明了,韩祥某用来折抵欠款的1.5亩土地确实是其三子韩中某的口粮地。
各退一步 握手言和
韩祥某的几个儿子对其父亲用1.5亩土地折抵欠款的事并不认可。一是办理欠款折抵手续时韩祥某的三个儿子均不在场不知情;二是他们听说当时约定1.5亩土地使用期限10年,现在10年期限已经结束,其父亲的欠款已经还请了。韩京某却倍感委屈,认为当初自己借钱帮助他人却不曾想惹出麻烦,坚持索要欠款,双方互不相让。
在马站司法所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质证并当场核实询问了证人,随后调解员逐个做通当事人工作,与三兄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即便是老人已故,欠款也不能抵消,更何况当初韩京某借出的钱帮了父亲的大忙,念及过往情分,理应继续还款。调解员与韩京某沟通,解开他的心结,父辈的恩怨终将化为尘土,土地也已经使用了十年,受益与欠款也算相抵,况且这1.5亩地确实是韩祥某三儿子的口粮地,之前因为三儿子常年在外韩祥某才自作决定用其土地折抵欠款,如今韩中某回乡,要回土地也算合理。
就这样,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协调,双方均同意作出让步并达成调解协议:一、韩中某等三兄弟每人600元共同支付韩京某1800元,韩京某不再索要韩祥某生前拖欠的4000元欠款。二是韩京某收到1800元后将韩祥某的所有欠条、证明条原件及复印件交付韩中某三人,从此双方互不相欠。
至此,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尘埃落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