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周春燕)近期,新疆莎车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一起特殊的民事纠纷,七十多岁的老人巴某来法院起诉自己的女儿魏某,诉称女儿魏某不尽赡养义务,并霸占自己的房产,要求魏某退还房子并从房屋搬离。这是莎车县法院2020年以来第一起汉语系赡养纠纷案件。
诉讼服务中心速裁法官接到案件后,根据案件中原告巴某陈述的地址,及时与其所在社区书记取得了联系,了解到老人也确实找过社区反映他与女儿之间的矛盾,社区也曾派干部去调解过,但因母女两人都比较固执,调解无果。
从原告巴某的陈述和初步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此案比较棘手,调和难度较大。但考虑到原告巴某是七十多岁的老人,没有收入来源,赡养问题是当前的一件大事,速裁团队法官决定还是亲自上门调查实际情况,尽最大可能调和矛盾。
此次调解工作,法官邀请了社区书记共同参与,法理、情理双管齐下,最终女儿魏某意识到了自己以往对母亲在日常生活上的疏忽,认识到了赡养母亲是自己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母亲巴某也体会到了女儿魏某离异后一个人抚养5岁儿子的艰辛。最终,母女俩重归于好,女儿承诺以后多关心母亲,尽到赡养义务,母亲也承诺力所能及地在女儿上班时帮女儿多照顾孩子,母女俩齐心协力把日子过好。社区书记也表示:根据老人巴某的实际情况,可以帮助老人申请国家社会保障兜底政策。
莎车县法院始终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依法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困难疾苦放在心头,重视涉及百姓生活方面的纠纷案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把现代司法理念的民主和中立同中国传统文化的“和为贵”结合起来,把法理解释同耐心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结合起来,为弱势群众及时、低成本的维权创造条件,使审判机关成为弱势群众的依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