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张洪义)全省林区公安机关“三打两控一遏制”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黑龙江森工林区公安局林口公安分局党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局攻坚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在切实保护生态资源绝对安全的严打工作中,以森侦大队及各山上派出所为主力,充分发挥“打、防、管、控”主业职能,加大巡山搜查及案件侦办工作力度,合力攻坚、战果频传。
10月9日,林口分局森侦大队通过本局西北楞派出所的工作配合,快速侦破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2020年10月9日,林口公安分局森侦大队接到该局西北楞派出所提供案件线索,林口县刁翎镇东发村村民石某某家中有疑似黄菠萝树段。接到线索后,按照公安局主管副局长张庆华同志的部署,森侦大队案件侦办打击组立即赶赴东发村开展案件调查。
当工作组驱车到达石某某家中时发现其并未在家,为不打草惊蛇,民警联系到石某某的朋友,让其朋友打电话约其到东升林场,随即侦查员将赴约的石某某控制并现场对其进行询问,经过一系列的政策攻心,石某某承认家中的黄菠萝树段是其非法采伐所得。
根据对嫌疑人的调查,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因案发现场位于深山,车辆无法正常通行,为快速侦破案件,办案民警借来四轮拖车冒雨赶路,历时两小时的车行加一小时的步行艰难抵达目的地,顾不上满身泥泞的民警立即展开现场勘查。当晚19时,民警继续发扬吃苦作战的精神,克服一路颠簸的疲劳与饥饿,马不停蹄将嫌疑人带回公安局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工作。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森侦大队于2020年10月9日对此案立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侦查。
至当晚23时,石某某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的相关法律手续办结完成,经林口林业局有限公司森林资源管理部门鉴定,石某某非法采伐的树木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黄檗(黄菠萝)。现已查明,2019年10月期间,林口县刁翎镇东发村村民石某某为了制作铁锹把,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且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在林口林业局东升林场施业区8林班1经理小班内,使用镰刀非法采伐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黄菠萝1棵。
犯罪嫌疑人石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继续侦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