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赵香)三轮载人危害大,生命安全有代价。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山西省朔州市平鲁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全面开展三轮车违法载人整治行动。
10月19日,平鲁交警大队郑家营中队民警在凤阻线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违法载人的时风牌农用三轮车正在道路上行驶,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让车厢里的人下来。经过对驾驶人秦某的询问,秦某坦诚自己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了省事省时,就让人一起坐在了车厢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秦某无证驾驶、且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对乘车人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交警提醒:三轮摩托车结构简单、安全性能及防护措施差,不具备防撞能力,不能载客,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