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程金国 许怡倩)近日,新疆岳普湖县法院通过庭前调解,快速办结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的释法析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案情回顾:2014年3月,肖某经人介绍承包了万某的282亩地种植棉花,后两人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口头约定每亩地的承包价位800元。2019年年底,万某以支付维修费、水费为由,将肖某的棉花补贴款42300元扣下,肖某多次协商退还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万某退还棉花补贴款42300元。
该院立案庭立案后,承办法官充分运用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成果,第一时间将原被告双方传唤至法院,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承办法官围绕双方关于设备维修、水费支付问题的争议焦点,结合土地承包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双方当事人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互谅互让,经过两个小时的释法析理,肖某同意承担部分维修费,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确定由肖某承担部分维修费及2019年水费共计27300元,万某当场将剩余的15000元棉花补贴款退给肖某,在庭前顺利将矛盾纠纷化解。
今年以来,该院将多元解纷与分调裁审工作深度结合,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对于诉至法院的矛盾纠纷,尤其是家事纠纷、邻里矛盾、物业纠纷、交通事故、小额债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在征求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采取法院调解室、委派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调解的方式,将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调解、和解、速裁、快审等方式解决在诉讼前端。 |